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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中心城区购房优惠政策汇编 (2024年9月30日修订)

发表时间:2024-10-15 14:39

       一、契税补贴。2022年3月15日-2025年6月30日期限内,对在孝感中心城区购买面积不超过144㎡的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契税100%补贴。自2022年11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限内,对购买新建商品房为商铺的,给予购房契税100%补贴;2023年9月20日-2025年6月30日期限内,对购买新建商品房为公寓的,给予购房契税100%补贴。自2024年9月30日起,取消购房补贴面积限制。

       二、首套房补贴。自2022年11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限内,对购买首套面积不超过144㎡的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给予200元/㎡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自2024年9月30日起,取消购房补贴面积限制。

       三、引进人才补贴。孝感市直、孝南区根据 2022、2023年孝感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有关规定引进的人才,2022年1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房),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万元、本科生3万元发放购房补贴。

       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在孝感中心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房)的,对孝感市直、孝南区企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2万元、硕士研究生 8万元、本科生4万元的标准发放购房补贴。

       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对全市(含县市区)2024年以来企事业单位新引进人才(含湖北工程学院)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房)的,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重点高校毕业),分别给予12万元、8万元、4万元补贴。对全市企事业单位(含湖北工程学院)经认定为A、B、C类的现有人才,按不低于15万元给予购房补贴,经认定为D类的现有人才,给予12万元购房补贴(具体标准由市委人才办核定)。

       四、在孝创业就业人员补贴。2023年9月20日-2025 年6月30日期限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在孝感中心城区购买首套面积不超过144㎡新建商品住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补贴。自2024年9月30日起,取消购房补贴面积限制。

       五、多孩家庭补贴。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孩家庭,在孝感中心城区购买首套面积不超过144㎡的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1万元补贴。2024年1月1日-6月30日,对符合生育政策的多孩家庭在孝感中心城区购买第一套、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不受购房面积限制。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对符合生育政策的多孩家庭在孝感中心城区购买第一套、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购房补贴,不受购房面积限制。

       六、劳模(含五一劳动奖章)家庭补贴。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期限内,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劳模的家庭,在孝感中心城区购买首套面积不超过144㎡的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限内,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劳模(含五一劳动奖章)的家庭,在孝感中心城区购买首套面积不超过144㎡的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2万元、8万元、4万元购房补贴。自2024年9月30日起,取消购房补贴面积限制。

        七、烈属补贴。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期限内,对烈属家庭在孝感中心城区购买首套面积不超过144㎡的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限内,对烈属家庭在孝感中心城区购买首套面积不超过144㎡的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12万元购房补贴。自2024年9月30日起,取消购房补贴面积限制。

       八、现役、退役军人家庭补贴。2024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限内,对现役、退役军人家庭在孝感中心城区购买首套面积不超过144㎡的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2万元购房补贴。自2024年9月30日起,取消购房补贴面积限制。

       九、非孝感城区城镇户籍家庭补贴。2024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限内,对非孝感城区城镇户籍家庭在孝感中心城区购买首套面积不超过144㎡的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2万元购房补贴。自2024年9月30日起,取消购房补贴面积限制。

       十、在职的教师、医务人员、警察、消防员家庭补贴。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限内,对在孝感中心城区工作的在职教师、医务人员、警察、消防员家庭在孝感中心城区购买首套面积不超过144㎡的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1万元购房补贴。自2024年9月30日起,取消购房补贴面积限制。

       十一、个人所得税补贴。自2022年10月1日起,对出售自有住房可“带押过户”,出售1年内重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十二、增值税补贴。2023年9月20日-2023 年12月31日和2024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限内,对出售原有住房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纳税人,分别按原有住房已缴纳的增值税计税价格的3%和1.5%给予补贴。

       十三、购房消费券补贴。对于2023年9月28日-30日和2024年1月1日-5日孝感市房地产交易展示会期间,购买参展企业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享受每套1万元、2万元购房消费券补贴。在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内如举办房交会,购买参展企业新建商品住房的,每套可享受2万元购房消费券。

       备注:①在实行的所有购房补贴中,首套房补贴、人才补贴、在孝创业就业人员补贴、劳模家庭(含五一劳动奖章)补贴、烈属家庭补贴等5项补贴之间不得叠加享受,按照就高且不重复的原则,可与契税补贴、多孩家庭补贴、现役或退役军人补贴、非孝感城区城镇户籍家庭补贴和在职的教师、医务人员、警察、消防员等家庭补贴以及房交会期间发放的购房券叠加享受。

        引进人才、在孝创业就业人员、劳模(含五一劳动奖章)、烈属家庭购房补贴政策只能享受一次。

       ②申请购房限定区域:2022年3月15日-2024年6月30日购房区域范围:城区东至 107 国道外迁线、南至新 316 国道、西至澴河、北至长兴三路范围内以及临空经济区和汉孝产业园;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购房区域范围:东至京港澳高速,南至府河,西至澴河,北至三河连通渠,以及临空经济区和孝汉产业园;

       ③购房补贴业务受理:孝感市民之家一楼西一区 18、19 号窗口,咨询电话:2281697、2281698。

       以上购房补贴政策由孝感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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