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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

发表时间:2024-04-17 16:08
编    号:17956咨询部门: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姓    名:李坤志邮    箱:49****747@qq.com
手 机 号:176****8627座 机 号:176****8627
地    址:咨询时间:2024-04-17 12:44:33
回复部门: 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 2024-04-17 16:08:17
主    题: 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
内    容:咨询住建局 因公司人员有流动,因此咨询上级领导部门以下事项: 1、二级资质延续是不是考核所申请的人员社保。 2、人员近期(例如近半年内在其他企业有注册过建造师,或者其他企业有申请过资质的职称人员、技术工人)能不能在本企业使用,还是时间有所限制。 希望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解答。 感谢
回    复:

       您好,关于资质延续,依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厅头〔2023〕2441号)执行。申请二级资质延续时,企业对资产、主要人员(含社保缴纳情况)、技术装备满足本次延续申请资质标准要求进行承诺。对注册人员,按照《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22〕2号)文件第四条“申请初始注册或重新注册的人员自注册成功之日起90天内不得再次申请重新注册”执行。对资质延续还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712-228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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