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2022年5月,省住建厅制定印发《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推广应用磷石膏建材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建文〔2022〕17号,以下简称《方案》)。为落实《方案》精神,我局拟定了《孝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磷石膏建材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是实施重点推广行动。在全市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中,优先推广使用成熟的磷石膏抹灰砂浆、自流平砂浆、磷石膏砌块等建材产品;在满足安全条件的前提下,示范应用磷石膏道路水稳材料、磷石膏水泥基复合材料等新型产品;对政府投资项目、大型公共建筑项目等重点项目,核定磷石膏建材应用量。要求各地选定2个以上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应用试点示范。
二是推进应用技术研究。鼓励支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与设计单位、生产企业合作,开展磷石膏建材产品在房屋建筑、市政设施工程领域应用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鼓励相关生产企业参与编制磷石膏建材在房屋和市政设施工程应用地方标准,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等制定团体标准;编制房屋和市政设施工程磷石膏建材应用定额,及时发布磷石膏建材应用造价信息。
三是建立长效推广应用机制。按照全省磷石膏建材在房屋市政设施工程推广应用目录,指导全市磷石膏建材在房屋市政工程推广应用。组织推介磷石膏建材生产企业及产品性能、质量、种类等,鼓励企业申请磷石膏绿色建材认证,不断提高磷石膏建材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四是完善监管制度。明确参建各方责任,要求建设单位对磷石膏建材的应用承担主要责任,在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施工、监理等环节,严格落实磷石膏建材推广应用政策要求。同时,将磷石膏建材在房屋市政设施工程推广应用情况纳入工程竣工验收监管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竣工验收不予通过。
五是落实鼓励政策。认真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磷石膏综合治理促进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孝办发电[2022]9号)有关磷石膏建材推广应用的优惠政策。鼓励对磷石膏建材在房屋市政设施工程应用的项目在评奖评优、招投标环节、施工许可审批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六是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传统新闻媒体及新兴媒体资源,加大对国家、省和市关于磷石膏建材政策信息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和推广磷石膏建材在房屋市政设施工程推广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通过典型示范宣传促进磷石膏建材在房屋市政设施工程的普及推广。